------------王长征
虽然我出身在农村穷人家里,但是从小我就知道一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意识都是后天养成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出生就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人,都是在人生历程中懂得了规矩,知道了遵守规矩,逐步养成了遵守规矩的习惯。
上世纪七十年代农村还很落后,那时候农村没有规范的教育体系,我们没有幼儿园的经历,在上学前孩子们就像家里散养的鸡鸭,到处疯跑玩耍,时不时会毁坏邻居家的东西,甚至会打碎鸡窝里的鸡蛋,每次犯了错误被我父亲知道后,就罚站,直到我母亲说情,自己保证不再犯错了,才能吃饭睡觉。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懂得很多事是不能做的,大人们讲的话是要听的,不然就会挨罚。
当时的农村孩子只有到了七周岁半才能上小学一年级,就因为有一个半周岁,相差几天的孩子可能就要晚一年上学。那时一个班级的学生会有几岁的差异,有的是因为上一届差几天或几个月不到七周岁半要等到下年入学,还有的是因为家里没有钱交学费要延迟几年入学,也有的是因为父母或祖辈爱惜不让过早入学等到八九岁才入学,直到上大学我所在的班级都存在同级同学年岁相差二至三岁的现象。
对我来说是有条件早入学的,我父亲在部队退伍后就在村里做民办老师,所以我有机会跟随父亲在学校这个环境成长。那时候都是这样的,老师们在上课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放在最后排,嘱咐好不要说话不要动,然后再给学生上课。下课后,我们就和小学生们一样,在一起玩耍嬉戏,对当时的学校老师们来说,我们这些教师子女就是学校的附属物,家长在场就会受到百般宠爱,也经常惹出很多麻烦,比如粉笔盒给打翻了、蘸笔给破坏了、备课本给撕毁了等等,一旦家长不在老师们就会教训我们,各种恐吓和威胁,但是对我们也就是一会儿的事,还会再犯错。对学生们来说,我们是有优势的,他们平时不敢拿我们怎么样,但是一旦离开学校,我们就是出气包。一旦被父亲知道在学校做了坏事,就会被关在家里好几天不让出门。所以说,在没有实际入学前不知道什么是规矩,也不会去遵守规矩,只是知道趋利避害,因为年龄小,也吃了不少亏,挨了不少打,也慢慢地学乖了。当时的学乖了应该就是知道规矩了,不再去胡作非为了。
我记得我六岁时,把我正式编到一个班,我就是一个学生了,要按时上课下课,但是出于对老师们的熟悉,基本是随便出入,打闹嬉戏,甚至自恃自己的父亲是本校老师还要欺负人。结果是不到一周就被开除了,那时候也不是说开除,就是说年龄还小不能上学,我父亲也没有和学校要求什么,就安排我回家放羊了。所以我六七岁就是一个放养官了,因为当时我家里经济很困难,养几只羊可以贴补家用。现在才知道那时候的民办老师是多么辛苦,他们不仅是为了一个月一两块钱,还是为了村里乡里的孩子们的前途在付出,他们牺牲了自己的很多家庭利益。
我虚岁八岁了,才正式入学。之前所以没有继续在班级上课,是因为我父亲是一个很自律的人,不想因为自己的孩子破坏学校的规矩。特别是第一次进班级让老师开除后,我父亲就在没有让我再进学校,我一两年的生活就是和几只羊、几只兔子在打交道,每天出去放羊,还要给兔子打草摘野菜。
在小学阶段我的第一课就是守规矩,当时的老师现在也不在世了,但那时候他对我要求很严格。我记得当时我刚进教室就直呼老师的名字,因为第一任老师辈份比我小,我就学着大人们的口气喊他的乳名,结果被老师一巴掌打出了教室,在外边站立一节课。从此知道了无论老师是自己什么亲人,在学校里只能喊老师。那时不仅和老师顶嘴还欺负小同学,结果是经常被老师教训,一次我哭着跑到老师们的办公室向我父亲诉苦,又被我父亲打了好几巴掌,乖乖向老师认错,才让回到教室。教训多了,我就记得了,不听话就要挨打,再也不敢张扬了,老师说啥是啥。也明白了就是教师子女,在学校也没有优越性,应当和其他学生一样遵守学校的纪律。
上初中了,内心仅有的教师子女优越感也没有了,但是顽皮的本性没有改,所以也是经常被老师打。三年前我去看望我第一任初中班主任老师,还谈起了我被处罚的事,成了我们美好的回忆。那时候农村是一天八节课,早上两节课上午三节课下午三节课,学生们要在家和学校之间来回跑两次,冬季有晚自习,就要往返跑三次。我们家离着学校三华里多,那天迟到的学生都要在早上课后去风道口站着接受处罚,被罚站不久我就向老师报告说我感冒了,站不住了,老师就让我到教室门口站着,这个地方有太阳晒着很舒服,还有一些在教室的学生就和我打趣说话,结果被老师发现了,一声令下,其他在风道口站着的学生都进教室暖和,让我自己去风道口站着。自此我再不敢耍小聪明了,也不敢迟到了。在七八十年代,对学生体罚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所以老师们对犯错的学生罚站、打屁股、用小树枝打手心是常用的教育手段。
上高中了,已经知道自律,但是因为家里穷,周末要在家从事劳动,经常很晚才到学校,周一早上就会起不来。班主任老师不管你家什么情况,不起来去上操就要处罚你,因为那时候早操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一个班级清点人数,人数不够班主任老师要受到批评。我至今深刻的记得,一个周一早上,我没去参加早操,躲在宿舍睡懒觉,被班主任老师抓了个正着,班主任老师让我在学校旗杆周边跑了几十圈,那时候全校的老师学生都能看到,不仅感到羞愧也从内心恨死了班主任老师。再多的恨也不敢说,因为受老师处罚应该,仅是方式不当而已。自此我再不敢贪睡晚起,到高二的时候已经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天都在早操前先跑三四千米,也为自己在高三期间加班加点打下了良好的身体基础。
上大学了,自己觉得是个人才了,开始自我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学习了,也学会了吸烟喝酒。但是在第一个学期考核时,我被扣了好几分,我就不明白了,自己觉得在校内很自律怎么会被扣分了呢,就去找班主任老师理论,老师说看到我在校外的路上吸烟,这是不遵守纪律的表现,所以被扣分了。我的天,当时我差点就疯了,我在校外你怎么看到的,你看到就要扣分吗,我很不理解。但是我从那时候开始就很注意形象了,在公开场合也要有个大学生的样子,学校的要求不仅在校内遵守,在校外也自觉遵守了。
后来工作了,觉得是自立了,可以随心所欲了,但是还不行。我起初上班的学校是农村中学,老教师们基本是可以随意调换课时,迟到早退也不受追究。最初我是很认真,不迟到不早退。受到其他老师影响,偶尔开始不按时上课,麻烦来了,被学校领导查岗发现了迟到早退,学校领导开始教育谈话,自己理亏,没有任何可以辩解的理由,只能承认自己散漫缺乏纪律观念。自此不敢随心所欲,只能是遵规守矩,慢慢的也受到了学生、学生家长、领导的表扬,还被提拔当了中层领导。
做了律师后觉得解放了,不受体制机制约束了,又想错了。接受第一个案件后,委托人就在不断地追问案件进展,很多时候,为了满足委托人的要求要给委托人打几十分钟甚至一个多小时的电话,那时候一分钟手机通讯费就是三五毛钱,一个实习律师或者刚执业的小律师能挣多少钱,电话费就是一项很大的开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规矩也是良心,自己做律师的初心就是追寻公平公正,不了解案情和委托人的内心怎么去为人服务,所以执业开始就懂得了尊重委托人的规矩。那时候有的办案人员也不规范,吃拿卡要的事是有的,但是作为一个低收入的律师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去请客送礼行贿,只能是装疯卖傻。其实自己内心很明白,是不想去破坏这个规矩,作为律师不仅仅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遵守没有写进法律法规的条条框框。你做法官吃的是公家饭就应该为民办事,我做律师也是依法执业,任何一个律师不亏欠任何一个法官。正是自己的坚守,也赢得了一部分优秀办案人员的尊重,当然也让一部分贪心的人不满。在自己工作以来接触到的人员中,无论是什么人出了问题,自己不会沾染其中,虽然有部分人因为没有给其好处对我有微词,但是我没有因为工作或者个人利益破坏过规矩。
现在我已经是知天命之年,走过的路不长,但是来途布满荆棘,坑坑洼洼也不少,都走过来了,无非是自己走的艰难一些。在几十年的人生历程中,逐步懂得规矩,加深了对规矩的认识,知道了遵规守矩的好处,不仅是保护了自己,也是帮助了他人。回顾遵规守矩的成长历程,都是在他人的帮助教育引导下,在自己对规矩的敬畏下逐步形成的遵规守矩习惯。做一个守规矩的人,看似不自由,其实是最自由的人,规矩在心,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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